(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对外协调和接待、承担政务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社会工作、人大、政协联络、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执法事项清单,统一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八)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承担技术推广指导,开展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
(九)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负责基层网格管理、广播电视等工作。
(十)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订村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